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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先明 南京“艺术家”成勇在裸女郎身上画满盲文并展示,涉嫌犯法!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据报道: 2006年12月16日,《我们的障碍》当代艺术展在南京艺事后素现代美术馆开幕。其中南京艺术家成勇的一件名为《会诊》的人体行为作品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眼球。作品在一位裸女郎身上画满了盲文,几位盲人围坐其边为其会诊,诠释人类心理、人格等“我们的障碍”艺术主题。 我认为: 盲人是一种特殊的残疾人,残疾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包括盲人的生活特征、行为习惯、常用工具、盲人使用的文字工具(盲文是专为盲人设计、靠触觉感知的文字,是以六个凸点为基本结构的盲人专用文字。)都应受到尊重,不能对其进行侮辱。 但是,南京所谓“艺术家”成勇在裸女郎身上画满盲文并展示于公众,明显和刻意违背了盲文的正常用途,还让几位盲人围坐裸女郎边上为其会诊,并美其名曰:诠释人类心理、人格等“我们的障碍”艺术主题。 根据成勇的《会诊》的人体行为作品的场景,我们来推想一下: 1、如果真的有一位女郎得了病,她希望有人帮她治病,结果她找到了几位盲人来会诊,她应该首选口语来交流,除非这位女郎是哑巴或有语言障碍,或者盲人又有听力障碍,或者相互语言不通,她只能用盲文来交流。成勇让残疾人在公众面前展示残疾和日常生活中绝不可能的行为,是一种不尊重残疾人的人格的表现。 2、如果女郎用盲文来表述自己的不适或病症,她应该首选用特制纸和特制工具,绝不可能写在自己的裸体身上;再者,她难道能自己将盲文写满或贴满自己的身上吗?一定要靠别人写上或贴上点字。从这个人体行为艺术作品的形成过程和背景来讲,是与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 3、从作品的构成来分析,南京“艺术家”成勇将盲文写满、贴满裸女郎身上,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盲人用手去触觉感知吗?那么,盲人如何用手去触觉感知呢?从哪里开始下手,又向什么方向滑去呢?摸到女朗身体的敏感部位,对双方都有可能形成性骚扰,这不是很出格的表现吗? 不管是什么艺术作品,都要来自生活或有生活基础,并能指导生活、丰富生活、提升生活品质,按照本人研创和实践《精细管理工程》时倡导和追求的观点:“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最佳状态,我们必须用有效的创新,才能去达到、实现、展现这个最佳状态”,来看成勇的《会诊》的人体行为作品的创作,本人认为:艺术地表达《会诊》或《我们的障碍》可以有很多方法,也有很多表现形式,也可以和需要创新,但是艺术的创新绝不能脱离生活、不能违背生活,更不能违法,《会诊》的人体行为作品绝不是有效创新的有益之作和有艺之作! 鉴于此,我认为: 1、《会诊》的人体行为作品与裸女宴一样,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南京有关妇女权益保护机构应该立即制止这种不尊重女性的行为。 2、《会诊》的人体行为作品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南京当地的治安管理机构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立即依法取缔这件作品,并依法追究南京所谓“艺术家”成勇及参与完成这件作品的人员的相关责任。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第五十二条: 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残疾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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