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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惊高检:打工嫂“指挥”厅官哥哥去做牢 www.onlyI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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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上半月    作者:李建新  杨威  陈海平) 【新闻背景】2000年4月30日,原浙江省杭州市蔬菜公司东河副食品商场退休职工、后在长沙某建筑工地做临时工的马淇英因涉嫌受贿罪,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监视居住,同年5月30日被逮捕。随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扣押其赃款人民币1076297.56元、杭州市一套9.9万元商品房购房协议及收据、4000元存单一张……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马淇英,一个建筑工地上的打工嫂,短短几年时间竟成了百万富婆,连其亲生女儿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原来,马淇英之所以有此“神通”,全仰仗她的哥哥、原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享受正厅级待遇)、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马其伟。在副厅长哥哥权力“光环”的照耀下,她抵挡不了金钱的诱惑,犯下了累累罪行。结果,不但将自己退休后已经拥有的幸福毁于一旦,而且连累哥哥一家身陷囹圄……以下是该案的详细内幕。

疯狂敛财,临时工做起了“大买卖”

1946年1月6日,马淇英出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伏加新村的一个农民家庭。由于父亲英年早逝,是母亲将她和哥哥马其伟一手拉扯大的。因为家境贫困,又是个女孩,马淇英只读到初中便辍学了,而马其伟则顺利地完成了学业。为此,马其伟总觉得对不起妹妹。

1955年,马其伟从杭州土木工程学校毕业后,被分到了湖南省公路局工作。经过10多年艰苦奋斗,他先后当上了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省交通厅副厅长兼省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着全省高速公路重点工程的建设。在他异地为官的过程中,马淇英和母亲一直呆在乡下,过着一名普通村姑的生活。

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马淇英才在哥哥的关照下,被安排到杭州一家蔬菜公司工作。因为单位效益不好,马淇英每月的工资不到300元,除了养家糊口外,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生活常常捉襟见肘。

1993年,马淇英见丈夫和孩子都在乡下,日子过得比较平淡。为了多赚些钱,改善家里的环境,她干脆找到在湖南省交通厅当副厅长的哥哥,请他帮忙找点儿事做。

马其伟见马淇英家境确实拮据,他的心里也很难受。他想:这些年,自己一直在外工作,母亲长年住在妹妹家,由妹妹照顾;如果妹妹的家庭情况好一些,母亲的生活也会跟着过得好一些;给妹妹帮忙,权当是变相地给母亲一点报答吧……于是,他很快就将妹妹弄到湖南的一处工地上,做了一名给民工记工分的临时工,月薪500元。

不久,由于马淇英的女儿与外祖母搞不好关系,马淇英在湖南做临时工时,不得不将古稀之年的老母亲也一同带到工地上吃住。个性张扬的马淇英上班没多久,整个工地上的人都知道了她是交通厅马厅长的妹妹,谁都不敢惹她。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小包工头,尝试着跟她接触,企图通过她的途径,直接从马其伟手上接工程。于是,他们便给马淇英“洗脑”:“你和马厅长不是嫡亲兄妹吗?他怎么忍心自己的妹妹在这里做临时工?湖南所有的公路都归他管,你随便找他接一段路,也抵得上在这里干几年啊……”

刚开始,马淇英对他们的话不置可否,认为自己不能给哥哥添乱,当然,更主要的还是她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即使哥哥把工程交给她做,她也不知如何赚钱。随后,这些包工头又对她说,她只需把工程接下来,转手包给他们,他们就会给予丰厚的报酬。这样的话听得多了,马淇英就开始动摇了,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如果我把工程接下来了,你们怎么感谢我?”当这些包工头做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后,马淇英的心理失衡了。她想:自己一个快50岁的人了,长期带着母亲泡在工地上总不是个办法;哥哥当那么大的官,自己一直没沾什么光,现在在他手下接点业务,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1994年,湖南省交通厅下属省路桥总公司参加了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的投标,因马其伟在浙江交通系统熟人多,上级领导便决定由他出面疏通与业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关系。此时,杭州市西湖区某建筑公司经理邵某便利用老乡关系,找到了马淇英,让她出面包一点工程,并许诺事成之后给马淇英在杭州买一套商品房,作为感谢。

天下竟有这等好事?马淇英随即找到哥哥,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帮老乡邵某接一段工程。马其伟不知道妹妹和邵某之间有物质交易,答应到时候再说。

1995年春节前夕,马其伟受湖南省交通厅党组的委派,到嘉兴、杭州等地找浙江省沪杭甬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员联系投标事宜。马淇英得知消息后,再一次找到马其伟说:“现在沪杭甬高速公路投标,如果中标,你给路桥公司领导打个招呼,分一段工程给我做,让我赚点钱在杭州买套房子给母亲住,免得我女儿跟母亲住在一起闹矛盾……”

公正地说,马其伟在此之前应当还算是一个较清廉的人,对自己的子女要求也很严格,但妹妹这么一说,本来就心怀歉疚的他一下子心软了,便答应了她的要求。不久,他在商谈中对路桥公司总经理柳某和副总经理杨某说:“如果你们公司中标,就请关照一下,分包一部分工程给我妹妹做。”果然,1995年7月10日,路桥公司中标后,柳、杨指使该项目经理将K26+105到K27+400段的路基工程分包给了马淇英。马淇英接到该工程后,因邵某缺乏公路建设的施工能力久未开工,在收取了个体包工头陈某的16万元好处费后,便将工程转包给了他。捧着花花绿绿的票子,马淇英第一次尝到了哥哥的权力带来的“甜头”。她用得来的赃款在杭州留下镇西苑新村购买了一套新房,好好装修了一番,又添置了许多家用电器,用来给母亲住。

忙完这一切,马淇英打电话告诉哥哥,说她在杭州给母亲买了一套房子,请哥哥回去参观。马其伟到杭州看了房子后,不但没有追问购房款的来历,反而对房子赞不绝口,并为妹妹的“孝顺”感到欣慰。马淇英做梦也没有想到,赚钱竟然这么容易!于是,她再也不愿意去做那种风里来雨里去的临时工了,而是决定依傍着厅长哥哥这棵大树,继续赚“大钱”。而马其伟似乎从此也开了窍,对这种以权谋私的事也“宽容”了许多。

耳濡目染,厅长女儿女婿学姑姑发大财

第一笔业务成功后,找马淇英的人更多了。要知道,当初多少人吃过马其伟这位“清官”的闭门羹啊!如今,既然他也是“性情中人”,他们哪肯放过这个机会?1997年,湘耒高速公路全面动工,杭州西兴农水物资供应站徐某也利用老乡的关系,找到了马淇英,要她请马其伟帮忙,在公路建设中推销钢材,并许诺按每吨30元给好处费。马淇英把情况告诉了马其伟。马其伟起初犹豫着不敢答应,后捱不过妹妹的再三恳求,终于向犯罪之路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不久,马其伟便给湘耒高速公路指挥部杨某打招呼,要求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关照其妹推销钢材业务……就这样,经过马淇英的上下撮合,徐某于1997年9月18日顺利揽到了钢材业务。由于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这句托词,马其伟并不觉得自己是在犯罪,而是认为自己在力所能及地为妹妹帮忙。因此,徐某在年底送1万元钱给他拜年时,他并没有拒绝。接下来,由于徐某一共销售了6056吨钢材,他便按照事先的约定,按每吨30元的提成,一共要给马氏兄妹18万元好处费。马淇英觉得数额巨大,不敢独吞,便和徐某一起到马其伟家登门致谢,给了马其伟6万元,余款全部留给了自己。马其伟害怕出事,要妹妹将钱带回杭州。

从此,马氏兄妹便采取由马淇英出面联系、马其伟打招呼的方式,心照不宣地“合作”起来。1997年下半年,马淇英经人介绍,认识了广东惠阳丰临工程公司包工头何某,得知其欲在湘耒路分包工程,有好处费,便让哥哥打招呼。11月25日,该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的湖南环达路桥公司遵从马其伟的“指示”,跟何某签定了承包300米主线及50万互通匝道施工的协议。与此同时,马淇英也跟何某约定按工程的3%提取好处费。为了达到目的,马淇英致函环达公司,称该工程款由她结算,并真的在12月23日将原本应该付给何某的396125元以付材料款为名转到她指定的账户上。

收到该款后,马淇英没有再为何某办理工程结算。何某见马淇英如此见利忘义,非常气愤,可是碍于马其伟的面子,又不好发作,只得打电话跟她说好话,让她退还多收的部分。可是,马淇英觉得这些钱已经到手了,再吐出去可舍不得,一拖再拖,直到1999年4月29日,才将多收的20万元退给何某。这期间,马淇英还以自己要跟哥哥一起回杭州为名,于1998年10月收受何某彩礼5万元;在她的授意下,何某还在1997年底给马其伟送了5000港币;在1998年端午节给马其伟送了5万元人民币;在1998年夏天马其伟住院期间送了2万元人民币……

在短短的几年内,马淇英通过受贿迅速成为了百万富婆,还买下了豪宅,添置了现代家具,并将乡下的丈夫和女儿接到城里,过起了贵妇人的生活。

由于文化水平有限,靠着哥哥的权力迅速“致富”的马淇英在马氏家族中洋洋自得,并经常在家人中大谈自己的赚钱“绝招”。马其伟的女儿马骥和女婿黄俭原本觉得父亲正统,不“开窍”,此时耳濡目染,也“茅塞顿开”,想学着姑姑发大财。他们想:父亲今年已满59岁,明年就要退休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何不仿效姑姑的样子,充分利用父亲手中的权力“致富”呢?

苍蝇不叮无缝蛋。于是,马骥夫妇也成了各路工程包工头的进攻目标。

不久,湖南益阳至常德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标的消息传出。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重点工程,投资金额大,利润高。许多工程包工头便使出浑身解数瞄准了马其伟的女儿马骥。

一天,交通部某工程处的杜某专程从外地赶赴长沙宴请马骥。三杯酒下肚,杜某直奔主题:“我们这次来是想请你父亲帮忙中标的。如果中标,酬谢40万元。”马骥心想:现在父亲是主管全省公路重点建设的副厅长,而且是省交通厅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益常高速公路马上要招标了,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40万元,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对她来说太具诱惑力了;现在别人找上门来要求帮忙,送财上门,何不抓住这个机会,赚他一笔?于是,她爽快地答应了杜某的要求,并转告了父亲。

马骥当时在省国际经济合作正达公司工作,与杜某商谈后,她就以正达公司的名义私刻了一枚正达公司合同专用章,与杜某签订了“中标后,一次性支付协助投标费40万元”的协议。她把协议书锁进保险柜,心里像吃了蜜糖似的高兴。

后来,她多次找父亲,要求他力荐杜某负责的工程处中标,并明说对方会给好处费的。马其伟心领神会,要马骥转告杜某中标诀窍:益常路系合理低价,报价要保本微利,要按1996年版定额标准一级取费编制标底基础上报价下浮10-12% 。杜某如获至宝,感激万分。在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选中标单位的会议上,马其伟又力荐该工程处中标。

通过马副厅长力荐,果然不同凡响,杜某轻轻松松地中了标。马骥怕杜某中标后变卦,还拿着协议找杜某兑现,迅速索要到了40万元好处费之后,告诉了父亲。

时隔半年,在娄底至涟源的高等级公路工程招标中,杜某又找到马骥,要求马其伟继续帮忙中标。于是,马其伟又采用上述方法让杜某中了标。当然,马骥又“照章”收了20万元好处费。

上梁不正下梁歪。自从马淇英和马骥出师大捷之后,马其伟的女婿黄俭也跟着走上了这条路。在广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参加耒益高速公路工程投标中,该公司经理佘某找到黄俭,要他找岳父马其伟帮忙中标。事成之后,该公司送给了黄俭人民币15.5万元,其中马其伟得了5万元,黄俭得了10.5万元……

随后,马其伟又3次伙同女儿马骥和女婿黄俭收受贿赂120多万元,大部分赃款用于购买商品房或商铺,余额存入银行。

身陷囹圄,兄妹挥泪忏悔自己的蜕变史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马淇英的“暴富”迅速引起了广大人们群众的注意。一封封检举信飞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高检院的领导感到十分震惊,立即批示湖南省检察院:严查此案!

2000年5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了40多人的侦查队伍,分别依法对马其伟、马淇英、马骥、黄俭等人进行讯问和对其住宅、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办案人员从马其伟的住宅和银行保险柜内查获赃款人民币存单100.3576万元,美元存单9098元,港币存单40175元,内部股20000股;从马骥、黄俭的住宅、办公室等处查获赃款人民币存单和太平洋卡金额41.8万元,商品房合同及其发票5本,其购房金额为117万余元;从马淇英在杭州市银行保险柜内查获赃款存单人民币105.8万元……

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马其伟、马淇英和马骥等人不得不交待了共同受贿的事实。经过半年的缜密侦查,检察机关掌握了马其伟等人的重大犯罪事实:马其伟利用他掌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权力,采取透露有关招标内幕,帮助他人中标,或向下属打招呼、分包工程、承揽业务等,先后伙同马淇英、马骥、黄俭等人,单独和共同收受贿赂13次,计人民币2366333元,港币5000元。

其中,马淇英和马其伟共同受贿人民币1106125元,港币5000元,二项折合人民币1111333元,除了马其伟收受的135208元外,其余的全部属于马淇英的“战绩”。因此,当办案人员扣押马淇英的1076297.56元人民币、杭州市一套9.9万元商品房购房协议及收据、4000元存单一张后,所有人都觉得难以置信:马淇英,一个普通的打工嫂,几年时间竟成了百万富婆!消息传出,别说是其他人,就连她自己的女儿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2001年8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案,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其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马淇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马骥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黄俭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同时分别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马其伟一家通过钱权交易积累大量财富,使国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给全省的交通工程建设带来了重大的危害。他们的行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一审判决下来后,马其伟兄妹均表示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马淇英认为原审认定陈某的16万元劳务费是工程转包费,徐某的12万元是应得的劳务报酬,不应认定为受贿;她不是法定的受贿罪的主体,原判定罪、量刑不当。随后,湖南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和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公开审理。因为马淇英通过马其伟帮邵某揽到工程后,转包给陈某,实际上收取的是邵某的利益,应属受贿行为;她帮徐某销售钢材得到的12万元报酬,也是凭借其哥哥的职权完成的,并非受聘劳务,也属于受贿;她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受贿犯罪,应以受贿罪论处。2002年5月31日,湖南省高院做出了终审判决:以受贿罪论处,判处马淇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民币50000元;从扣押的财产中追缴其所得赃款976125元……

站在高墙内,原马副厅长每天以泪洗面:“悔不该自己一时失足,把妹妹、女儿、女婿都‘送’了进来。是我毁了他们,是我毁了这个家。我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从领导干部变为阶下重囚,不仅丧失了自己的一切,而且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痛苦。”作为他的妹妹,马淇英又何尝不后悔。在这起家族犯罪中,她才是真正的源头啊!

在监狱里,马淇英情绪低落,有时通宵失眠,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常常暗自留下悔恨的泪水:“是我将自己的亲哥哥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是我去湖南打工,使我的贪欲膨胀,使我将当厅长的哥哥拖下了水,从而毁了自己和亲人……”

忏悔之余,他们开始反省,开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过去的行为赎罪……

2002年11月2日,马其伟在湖南省省直机关举行的现身说法报告会上,含泪自诉了自己的堕落史,并从内心深处发出了真诚的忏悔:“在我近40年的奋斗中,党和人民给过我极大的信任和荣誉,培养我成为一名正厅级干部……对于这一切,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回忆往事真令我痛心疾首,深感内疚和自责。在未来漫长的改造生活中,我决心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用自己的劳动汗水和满腔热情,投入到积极改造的行列中去,做到认罪服法,真诚悔过,力争减刑,早日回到社会与亲人团聚,安度晚年!”

【打工博士发言】改变命运,除了靠诚实劳动和聪明才智,从来就没有捷径。马淇英之所以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厅官哥哥,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她迷信“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古语。殊不知,在党中央加强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今天,利用权力,以权谋私的“暴发户”已经越来越难产生了。即使是得逞一时,后来谁又没落得个涕泪横流,可怜兮兮的下场。因此,无论作为高官的亲属还是普通人,都要自强自立,自食其力,千万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胡作非为。否则,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编辑:邹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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