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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有缘无分的爱情是最让人伤感的。可我觉得,那种有花无果的恋爱却别有滋味,实在是过瘾。我的爱情很过瘾,因为我遇上了周星驰。 1993年,我从德国回香港发展的时候,周星驰已经被恭称为“星爷”。对他,我只有一种仰视与敬畏,如果他是神,我只能算是个顶礼膜拜的信徒。 一晚,我和一大帮朋友在卡拉OK狂欢,居然发现他安静地坐在角落,静静地喝着一杯红酒。我走过去,轻轻向他“Hi”了一声,他抬头浅浅地一笑,然后低下头继续品他的红酒,仿佛就算那一刻天塌地陷,也得等他喝完那杯酒再说。 我无趣地离开,和别的朋友闹得一塌糊涂,喝了不少啤酒。聚会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没法儿驾车回家了,朋友委托周星驰送我,于是,我就有了与他独处的机会。 车外飘着冰冷的冬雨,已经很晚了,路人寥寥无几。我坐在副驾驶位上,低头无语,偶尔偷偷瞟他一眼,他目不斜视地专心开车,仿佛我是一团空气。女人的自尊心开始变得愤愤不平:就算你是喜剧之王又如何?何必时时刻刻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样子?和我说句话你会死吗? 车到中环的时候,周星驰忽然停了车,开门下去,径直走到人行道上一个席地而卧的乞丐身边,蹲在那儿,一言不发地看他。看着看着,周星驰掏出纸巾开始擦自己的眼睛,然后,掏空了自己所有的口袋,把红红绿绿一大把钞票叠得整整齐齐的,轻轻地塞进了乞丐的怀里。他跑回来,开车就跑,唯恐别人追上来似的。车行了好远,吧嗒一声,我看见有一颗泪珠落到了方向盘上。 他到底在干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这是他那晚的第一句话。“你认识他?”我问。他摇摇头道:“如果不是我咬着牙挺到今天的话,也许躺在地上的那个人是我。”我一愣。他忽然问我:“你小时候快不快乐?”我点头,童年或许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慈父慈母的呵护,哥哥的照顾,想不出来有什么需要担心的。“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和妹妹被寄养在外婆家,外婆没有钱,就带着我们摆地摊卖指甲钳。有天晚上,妹妹肚子疼,外婆带她去看医生,我一个人守着地摊,居然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全身都被雨淋湿了。那天的雨和今晚的一样冰冷……” 他的语气很沉重:“可以再陪我喝点红酒吗?我最怕冬天的雨夜一个人过。”只是一瞬间,他走下了那个让我无法企及的神坛,像是一个脆弱无助的孩子。我无法拒绝,心甘情愿地陪他走上了回家的路。 那晚,我们喝了他珍藏的红酒,混混沌沌中开始胡言乱语,大部分我都忘了,只记得他靠在我身上,说靠着我有一种安全感,很希望这样一直靠下去。我没有迷糊到把醉话当成表白的地步,但在醉倒前的那一刻,我还是将这句话刻进了心里。 第二天一早,我从沙发上爬起来的时候,傻乎乎地笑,把他摇醒,问他记不记得昨晚说了什么?他很聪明地回答:“不记得了,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昨晚只是醉酒,就算说了什么,也当不得真的。”好狡猾的男人,偶尔袒露一点点真实之后,就将自己的真面目掩藏得严严实实。我瞪着他,告诉他:“是不是真的忘了你自己清楚,我不会忘记,我会永远记得昨晚。” 受伤的时候希望找人倾诉,伤口好了就会死不承认自己有过那样丢人的一刻,这叫做酷吗?反正,他再没有跟我提起他的过去,有机会见面的时候,他要么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要么做深沉状向隅独坐……众人还是觉得他难以琢磨,只有我明白,这个表面坚果一样的男人其实有颗玻璃心。 对于他,我有一种无心插柳的意外感叹:在香港,还有会害怕雨夜的男人吗?男人小小的怯懦在女人眼里就会变成可爱,尽管他总是喜欢扮酷。 无缘在你的心中留下一滴永恒的泪 然后,周星驰开始邀请我加盟他的剧组。自作多情也好,自我陶醉也罢,我执拗地认为,他对我的邀请有着双重意义。可惜,他给我安排的角色并不叫好——《回魂夜》中那个光头的神经病,《食神》中扮演斜眼疤面龅牙的双刀火鸡……朋友们都惊讶得大叫,问我为什么会接这样“毁容”的角色。我口头敷衍着,心里却沉醉在与周星驰在《回魂夜》中的牵手狂奔和《食神》里最后那个甜蜜的拥抱。 偶尔闲暇的时候,我们会悄悄潜回他的家,躺在花园的躺椅上有一搭无一搭地聊聊天,晒着太阳懒洋洋地小憩。离开了镜头,他话很少,也会变得比较口拙。我问十句,他或许只会回答一句,更多的时候,他会侧过身来很严肃地看着叽叽喳喳的我。我问他看什么,他说正在观察一个饶舌的女人。我佯怒地端起水杯泼他,然后我们就会滚进游泳池打一场水仗。 他是个孝子,他让母亲和他住在一起。他时常告诉我,我可以对他不好,但一定要好好待他的母亲。可怜的我为了取悦他的母亲,开始学习下厨煮羹汤。一次,偷听到他母亲念叨想喝百合白粥,我顿时如获至宝般地决定露一手。于是,我跑到花市想当然地买回大把的香水百合,将花瓣花蕊花粉全部倒入粥中,结果是端出来一锅香气袭人、颜色缤纷却无法入口的“杰作”。 他笑得前仰后合,告诉我煮粥的百合不是百合花,而是像大蒜一样的百合。我很不好意思,红着脸去将“百合粥”倒掉,他却抢着吞下一碗,咋舌舔唇做意犹未尽状。我好奇心大动,赶紧尝上一口,随即,我便大吐不止,他一脸坏笑做阴谋得逞状…… 和他在一起时,他表现得像个贪玩的孩子,让人情不自禁地迷恋他。不过,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他就会戴上了专属于他的面具,做回那个除了我谁也看不穿的酷男人。 我以为,我们可以永远这样开心下去。可是,他是个光芒四射的男人,尽管他很愿意与我独处,但我却不能阻止别人也喜欢他。 很快,他又有了绯闻,在拍《大话西游》时,他和朱茵走得很近。可以回避的尴尬叫状况,不能回避的尴尬叫折磨,我被折磨了,因为我也是其中的演员之一。就在这部戏里,我和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饰演情侣。我很卖力,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莫文蔚还是白晶晶,眼前的是周星驰还是至尊宝。我永远记得白晶晶在至尊宝的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我一时很希望自己也会像白晶晶那样能上天入地入人心,我也很想在他心里留下一滴永恒的泪珠,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感情。 不可否认,那时的朱茵的确比我优秀,既红且美,对异性的吸引力实在不是我能企及的。他与朱茵的距离一点点缩短,和我之间的距离便越来越遥远。对于我,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说话的时候不认真,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他说:“你唱戏里的插曲唱得很不错,可以转而往歌坛发展。”他在变相摆脱我吗?既然他觉得我该离开,我也无意纠缠。我掉头就去联系唱片公司。他给我打了个电话,支支吾吾欲言又止,我懒得去追问他到底想说什么。爱要说,爱要做,我不愿去琢磨分析,那不是我的性格。 骨子里面,我是个特别“转”的女人,所有人都说我另类。既然,温柔的一面留不住酷男人,我就索性做回那个“转”女人吧! 越是相爱的人,越是容易让彼此疼 女人的天性是具有报复心的。既然你认为我不如朱茵,我就非要玩出自己的味道,成为公认的美女,让你知道错过我是你的损失。 于是,我给自己写了首歌:“……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下雨还是失恋,多看自己一眼,也许没有人在我身边,也要灿烂一天。对自己多一点怜惜,给自己多一分魅力。不要随便叹息,越是脆弱越要好好爱自己。慢慢坐在这张依然温暖的床上,喝一杯咖啡去研究昨天的创伤,在这个时候,抹一身脱胎换骨的香,觉得最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堂。” 我这样写,也这样做,我的努力化为成功,专辑接踵而出,拿奖累得手软。那边,娱乐杂志还在喋喋不休地讨论他与朱茵的绯闻。你有女人缘我就没有男人缘吗?于是,我有了任贤齐对我的追求。 任贤齐是个很可爱的大男生,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和宽广的胸怀,但是,我却总是情不自禁地拿他与周星驰相比。我劝诫自己,男人不能比较,内心深处却把他们从头比到脚,最后的结论很让我泄气——原来我喜欢星仔还是多一些。 我把比较的结果藏进心里,做出幸福的小女人状。媒体问及恋情的发展,我会习惯地羞涩一笑,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描述:“没有啦,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媒体自然是一通爆炒,我希望媒体能炒得再火爆些,能让他看见,明白我原来如此魅力四射。 任贤齐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颗心早已七窍玲珑,很快便看穿了我的心。然后,在我进入歌坛后的第一场演唱会上,他告诉我:“给星仔最后一次机会,我人间蒸发一个星期,看他会不会来给你捧场。”然后,他到法国。我忐忑不安地等待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演唱会上,当我通过升降台出现在灯火通明的舞台上时,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我看到在台下的第一排端坐着他——星仔,他的身边是他的母亲。 如果说,他独自前来证明他还在乎我,那么,与他母亲同来就确凿证明他根本就没有忘记我。只是,我们都是不擅表达爱意的人,所以才会在情感的道路上走得磕磕绊绊。 周家老太太亲自出马捧场,自然不同凡响,媒体顿时炒翻了天,大揭我是周家“准儿媳”的底牌。我嘴里说着无可奉告,心里却恨不得抢过话筒告诉大家我们马上就结婚。以前,我看爱情剧时,总觉得那些痴男怨女可笑,言行举止神经兮兮,直至自己陷入爱情,才知道爱上一个人以后,是恨不得能让全世界知道,巴不得得到所有人的艳羡和祝福的。 于是,我们很默契地重归于好。可是,我们就像两条直线,只在交叉的那一点完全融合,然后又变得越来越远。他对我与任贤齐的恋情本是耿耿于怀,却又只冷言冷语地旁敲侧击,从不直截了当来问我什么。我心里也不平衡,当初,可是他花心在先的,凭什么要我先去为自己开脱?本来,只需要解释一下就可以冰释前嫌的简单事情,就因为我们互相都不愿意摊到桌面上来谈而变得云笼雾罩。男女之间,不怕打不怕闹,就怕心里有芥蒂。因此,我们和好没多久,随之而来的又是冷战。 不管多久没见面,再见面时,他始终不曾露出开心的笑容。两个人在一起,可以没有话语,可以没有亲密,却不可以没有笑容。到了这个地步,这场感情的结局已经不是我们中的哪一个能够挽救得了的。 随后,他的绯闻再次上演,言承旭也对媒体大爆对我情有独钟。酷男人和“转”女人再次通过娱乐新闻互拼魅力,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绯闻无疾而终,而我们俩也终于一拍两散。 分手几个月后,吴孟达偷偷告诉我,和我分手后,星仔一度很失落。一次酒醉后,他问吴孟达:“我是不是做人很失败?为什么聚散离合之后还是失去?”我想想,告诉达叔,其实,我们都没错,错就错在我们的性格,他酷我“转”,都是那样地特立独行,以想象代替现实,不愿意放下架子去迁就。就像倚天剑遇上屠龙刀,刚而易折,却不知道以柔克刚的绕指柔……随后,宗盛大哥为我写了一首歌《寂寞的恋人》,字字句句都让我永生难忘:“努力爱一个人,和幸福并无关联。小心啊,爱与不爱之间,离得不是太远。越是相爱的两个人,越是容易让彼此疼。疲惫了,放手了,不值得,不要了……” 然后,我有了新男友冯德伦。我以为我可以完全忘记星仔的时候,才知道,这首《寂寞的恋人》是他拜托宗盛大哥写给我的。那一刻,我的心被重重一击,然后,我还自己一个解脱的轻松笑容——他为什么还是那么死要面子活扮酷呢?想告白的话永远不敢当面告诉我。于是,我回了他一则短信:“花,可以开二度;茶,可以品三盏;爱情却只有一次,错过便是错过了……” (彭佳慧摘编自《现代女报》2003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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