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管理论坛 | 理论模型 | 资料中心 | 企业软件 | » | ![]() |
» 战略理论 | 市场营销 | 人力资源 | 组织行为 | 财务金融 | 产品生产 | 经济学 | 专题文章 | 书籍下载 |
|
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 市场经济不完善条件下的高速增长,必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除了已存在的像“三农”问题外,眼下在宏观经济方面出现了更为突出的问题。中国遭遇的是行政主导的投资过热。 中国正处在三大转变过程中,这给我们带来了多方面的风险。第一,我们正从农业国转到工业国,这个过程中,特别是大量农村人口,面临着未知的潜存风险。第二,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到以城镇为主的社会。第三,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掌握权力的官员,有比较大的可能把国有财产变成自己的财富。另外,由于生计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个人的风险在市场经济中变得越来越大。再有,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面临着很严重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的三农问题,就使农村居民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另外还有农民工的风险,国有企业老职工的风险,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都受到威胁。 很麻烦的事情是不同社会群体对这些风险有不同的态度。比如经济是否过热,如果过热会不会大起以后会有大落?像这样一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明确的判断,采取的措施往往也就滞后,从而造成风险。而我们在风险管理上,现在还处在一个落后状态中。 可以用金融创新来管理金融风险,但是也会有人利用新的金融手段来制造风险。第一,金融问题的核心是通过多数人来分散个别人的损失;第二,要用金融创新来防范和化解现代生活中人人都可能遇到的风险;第三,使金融大众化,把华尔街的客户所享受的利益带给沃尔玛的顾客们。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银行体系,我们的一些金融机构,他们所制造的风险不小。从广信一直到南方证券都是以亿美元计的。无论是中央银行兜底,还是财政部兜底,最后都落到了纳税人身上,解决了一部分人的风险,制造了另一部分人的风险,甚至是国家的风险。 罗伯特·J·希勒(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研究员): 最近20年来,中国的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是这种高速的经济增长并不能保证会永远地持续下去,其中也包含着非常高的风险。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有很多类似的先例。这些国家经济高速增长之后经历了相当长的经济衰退时期。近些年中国的经济增长一直维持在9%左右,这种高速增长可能持续,也可能下降,比如说降至3%。一般意义上说,这个数字已经很不错,但是对中国经济来说可能还不够。我并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只是在描述其他国家在类似情况下发生过的经历。如果经济增长率保持在3%,中国将会花费90年的时间才能赶上其他发达的国家。反之,如果经济增长保持在9%,那么只要花30年的时间中国就会达到或超过其他先进的国家,这二者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建立一些新的金融制度来防范经济发展波动的风险。 林毅夫(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第一,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社会保障的基金要赶快充实,这个基金不充实,将来会变成财政和社会的危机。 第二,必须彻底进行银行体系的改革,银行现在的呆坏账比例高达20%,甚至更高,如果不解决只能有两种可能,银行破产、政府靠印发钞票来填窟窿,造成很高的通货膨胀,两者都将使我们现在放在银行里的10多万亿存款遭受到巨大损失。 第三,资本市场应该做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赚钱,能够分红,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分红获益,基金也可以帮助个人投资者选择比较好的上市公司,而不必靠坐庄、炒作获利。 第四,建立社会诚信、信用体系,当短期间资金周转有困难时,可以用未来的收入做抵押来借钱,以渡过当前的困难关。银行也不用成为必须有抵押才贷款的当铺。 第五,必须发展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我国现在每年农村和城市各新增800万劳动力,只有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才能让他们都有工作,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只有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才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金融风险如何降低?良性商业规范如何建构? 张维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我在七八年前写过一篇小文章,提到社会保险可能是未来金融危机的一个潜在危险。即使不考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仅仅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也会带来巨大的危险。我常说我们的保险模式就是雇一只狼去看管两只羊,这么大的成本划不来。人人都会老,为养老而保险是必须的,问题是谁来管理?计划经济就好比是一个保险公司,城市人口所有的保险都是国家负责的。为什么失败了?现在把社会保险延伸到农民是否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谁能保障国家能把八九亿农民的社会保险金管理好?中国一直就是家庭保险,我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家庭保险仍然是我们主要的保险形式。 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最简单的做法是追求短期利益,我们连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事都管不了,又怎么可能管住政府挪用社保资金?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任何保险都会带来道德风险,如果这个道德风险超过一定程度保险就是不可取的。现在最严重的道德风险在资金的管理方面。任何一种保险,如果伴随而来的道德风险太严重,那么这个保险就不可能存在了。 法律也好,社会规范也好,都是要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特别是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非常重要,但我认为学术界对法律的作用可能估计过高。过去十几年里国外学者做出了很多的新研究后发现,在现在的美国、英国、欧洲的金融生活中,大量交易行为都是靠社会规范维持的,而不是法律。甚至可以说法律可以管到的事,可能不足20%,另外80%都是靠社会规范。 中国历史上的“山西票号”就不是靠政府的法律管理的,但非常有序。法律是由一个专业化的机构来强制执行的,社会规范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是这并不是说就没有惩罚,惩罚甚至更重。这个惩罚不一定是受欺骗的人来惩罚,也可能是没有被欺骗的第三者来惩罚,也就是社会的惩罚。如果所有人都有这样的行为规范,那么金融业的道德风险问题就会解决得好得多。我们国家现在很缺乏商业规范,比如贷款,有些人借这个银行的款不还,还可以在另一个银行借,当然守信的程度就会低。银行之间连基本的信用信息也不交流。保险业也是,欺骗了这个保险公司,还可以欺骗另一个。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就像两个企业挖人一样,实际上他们都在共同摧毁社会应有的商业规范。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银行、保险公司不能在这方面有一个共同的商业规范,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就更大,我们的很多宏观经济问题,可能没有办法解决。 我想抽出这样四句话,大家只要记住它,并且遵照执行,商业规范就可以逐步建立起来。第一句话是“朋友的朋友是朋友”,第二句话是“朋友的敌人是敌人”,第三句话是“敌人的朋友是敌人”,第四句话是“敌人的敌人不一定是朋友”。 许小年(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研究部总经理): 降低金融风险不外乎两个途径:一是预先防治,另一个是事后管理。从我们国家金融改革的过程来看,政策制定者在多数场合下,对风险的处理属于一种事后管理的办法,而没有考虑怎样预先防治系统风险。因此我们国家金融体系内的风险没有根本好转,仅仅被转移了,而不是化解了。 最早的2700亿注资,将风险从国有银行转移到财政,后来1.4万亿坏账的剥离又把风险从银行转移到四大国有资产公司,实际上还是转到了财政。最近450亿美元充实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金,又将风险转移到了央行。风险只是换了地方,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不能消除产生风险的根源。为了事前控制风险,我们必须搞清楚风险来源到底何在?大概有3个:一个是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新的金融产品使用得当,可以降低风险,使用不当,也可能引起新的风险。另一个是金融体系自身的变化,例如银行坏账的增加使风险不断上升。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则增加了外部风险。最后一个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如果所有市场参与者能很好地识别和控制风险,就够能在微观层面上降低风险,从而降低宏观的总体风险。但是现在为止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非常不端正,很多的市场参与者不管是国有单位还是个人投资者都有冒险的倾向,这就增加了我们宏观层面上的系统风险。 为什么喜欢冒险?原因无非是冒险的收益很高,而冒险的成本过低。收益高是因为在转型经济中我们的市场运作不规范,他可以通过非规范操作,比如操纵股票价格获得暴利。第二个原因是在转移经济中的寻租行为,通过寻租方式牟取暴利。第三,市场不发达、竞争不充分,使高收益有可能存在。一方面是冒险受益很高,另一方面冒险的成本又比较低,成本低的原因是金融体系里面普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豪赌一把没关系,赔了有人跟在后面“买单”。 比如银行,这么多年制造了几万亿的不良贷款,有没有看到谁对此负责?所以银行冒险的成本很低,他不用负责,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什么惩罚。1.4万亿坏账一夜之间就剥离到了资产管理公司,我们甚至连一句都没有问,谁该对这些高额坏账负责?证券公司也是这样,炒股票炒输了没有关系,有国家兜着,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国家常常是行政接管而不是让它彻底破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破产清盘,但是我们没有做。不光是银行、券商预算软约束,我们的投资者也是预算软约束,他知道投资失败了没有关系,他知道我们的政府不光管市场还管指数,所以冲进市场没有关系,到最后有政府来撑着。市场上所有这些人,几乎都有过度冒险的倾向,这就造成了金融系统宏观层面上的风险高居不下。如果市场参与者是一帮赌徒,你就不可能把系统风险降下去。 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会有预算软约束,这个话说起来就长了。中国经济改革20多年,这个问题从提出来到现在没有根本的解决,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政府到现在还搞不清楚金融市场是干什么用的。总想替老百姓做点好事,替投资者控制风险。所以我们监管当局就来调控市场指数,调控发行额度,调控发行价格。如果都由政府管起来,所有的风险会落到政府身上,这和我们发展金融市场以分散风险的初衷完全相反。第二,就是政府经常把社会稳定和监管目标混在一起,在政府的影响下,监管当局也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因素。这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印象,出了事国家会担着,使人们长期以来形成对国家的一种精神上的和财务上的依赖。微观层面上讲,这也是我们预算软约束的一个社会基础。 所以,为了降低宏观层面上的金融体系的风险,我们当然可以用各种金融产品来进行“对冲”,但是我觉得更具根本性的,要采取一些事前措施来降低风险。首先,政府要退出市场,不能再干预市场运行,其次,要建设一个独立于行政体系的监管体系。监管当局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而不应承担政府的其他任务。最后一个就是制度建设。 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制度的支持,这个制度体系大概可以分成四层,第一层是社会意识,就是尊重股权人和债权人的社会文化,在这个基础上是法律体系,法律的上面是监管,监管的上面是公司治理机制。只有这些制度建设得非常好,我们的金融市场才能够有大的发展,各种各样金融产品才能够得到很好的使用。脱离了这些制度基础,单纯地谈金融创新,在一个转型经济中很有可能危害要大于所带来的收益。 编辑/萧鹏 |
|
[ 电话:0571-85462761 王先生 QQ: 124520435 管理交流QQ群:54627770 软件服务QQ群:52786841 - 中国杭州
- 浙ICP备06022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