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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念清晰:是指企业应该有一个鲜明、系统的品牌战略观念。广告费不是获利後可投可不投的资金,而是品牌投资必须使用的一种资源。即不论市场环境如何变化,经营预算中都要有一笔比例适当的品牌推广费用,而且必须由专门部门实施。目前不少中小企业虽然都有广告费开支,但是,一旦经营状态不好,企业首先压缩的是广告,这在许多企业是不争的现实。 二、原则分明:是指在实施代理制时,企业和代理商在广告费的分配使用上应有鲜明的原则,企业可将品牌推广费结合企业的营销战略和具体市场进行合理的规划使用。 1 将广告总额的40%的广告费留作品牌形象推广,由公司的职能部门直接控制使用,其功能是在总体市场上保持品牌的曝光率和美誉度的建立,防止品牌形象萎缩。 2 将广告总额的30%的广告费作为营销渠道终端的投入,主要是配合代理商在渠道终端使用 使用时可在几方面加以控制。一是按公司提供系统的CIS识别手册,所有的终端展示均以统一的品牌形象出现,而不是由代理商随心所欲的制作,造成形象混乱;二是投入必须和回款额挂鈎,如回款10万元可投入3000元的售点费用;三是由代理商按回款额的3%的比例额度投入广告,必须由公司职能部门确认所用的材料、大小尺寸、具体预算後方予实施;四是企业投入的终端硬体如展架、专柜、灯箱等使用权归代理商,但产权应属出资制造企业,因此应明确这些硬体广告的使用期限。假如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出现破裂,企业有权将售点投入的硬体收回。 三、共同配合:为了帮助代理商完成营销任务,获取“阳光下的利润”,企业要积极配合代理商将广告总额的30%的广告费根据区域市场的具体情况,共同策划系统的品牌促销推广方案,加以实施。 四、监督控制:实行代理制时,不少代理文本开始写的很好,但由於监督和控制不严,效果往往走样。因此在实施代理制时,对品牌广告的如何分配使用要有严格规定和明确分工,并有严格的监督控制。 此外,企业应对每一位元代理商的渠道网路、广告投入有一个系统反馈档案,以便对售点进行跟踪、核查。对每一次的广告实施都要有一个投入与产出的评估,以确保广告投入的作用。 通过上述几个步骤的控制,基本上可以保证企业品牌推广费的如实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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